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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盟林草局督查指导全盟基本草原划定调整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3 09:39  分享到:

8月8日至13日,盟林草局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组赴各旗县市督查指导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工作组以现场指导方式,对划定的基本草原按登记表内容统一进行登记,并按编图要求全部转绘在1:10万或1:5万地形图上,图件要配备详细的标注和文字说明。对于已划定的基本草原,旗县市人民政府应予以公告,并设立保护标志,标志设立在主要道路或明显地点。对划定的基本草原要进行统一登记建档,国有基本草原,按使用权单位进行登记;集体所有或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基本草原,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进行登记,乡镇、旗县市分级汇总。

座谈会上,工作组根据《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指南》的要求,对各旗县市在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详细指导和答疑,针对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进度进行督导,编制了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进度表,按自治区林草局的指示实施“双周”进度填报制度。




工作组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以组织上的强大合力形成工作上的强劲推力,共同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工作人员要到位,加快进度,完成外业调查、勘界确权和内业作业。

按照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进度要求,各地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全盟除阿尔山市外,其他旗县市都陆续成立了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专班,积极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