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10:16  浏览次数:162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的重大方针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强化林草政务管理与服务,做到计划缜密、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有效促进了林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5条(目前因机构改革,局门户网站正在重做),通过盟行署政务公开平台公布信息3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全盟林草工作动7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无政策性文件出台,所以各平台没有针对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公众关切,公开各类举报投诉、行政管理电话,不断的畅通了各类办事服务渠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我局组配目录,完成盟行署政务公开平台中盟林草局的内容维护工作。同时,做好盟林草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栏目的更新及维护工作(2019年8月份,因机构改革,我局门户网站已经申请重做,目前正在重做中),并积极利用新媒体,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政府各类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局党组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局机关各部门责任考核目标,做到常议常抓。指定责任心强、综合素质优秀的政务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整合、网络信息管理等有关工作。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全面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统管、科室负责人督办、具体责任人执行、信息复核反馈”和“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条例复核、政务信息员发布、过错责任追究”的“双四级”工作机制。向政务公开平台及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每条信息都有局领导的签字审批意见,对文档室关键涉密要害部位,实行上网单机分离,配有专门的保密计算机和移动介质,预防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局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年在各大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计839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2019年度,我局主要通过盟行署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和单位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较好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还需要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对政策把握能力不强;相关制度还不健全,不能做到实施细节有章可循。

下一步改进计划: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充分发挥盟行署政务公开平台及新建设的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发布信息,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实效。二是提高信息公开队伍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培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三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信息公开处理程序,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提高群众对盟林草局各项工作的认可度;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绝不出现泄密事件。


六、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在各类平台中还发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线索举报电话、林木种苗相关内容举报、主题教育监督举报电话、生态护林员选续聘清单等一系列公开内容,不断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做到政务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