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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兴安盟扎实开展林草种苗“双打”工作
来源:盟林草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3-11-30 17:05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人合法权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工作的通知》,2023年,兴安盟积极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年初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盟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及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苗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定期抽检机制、压实属地责任,重点检查苗木生产经营档案、苗木采购合同及采购苗木应随苗提供“两证一签”等材料,并督促整改到位,顺利完成年度种苗质量抽查工作。




二是强化执法监督。3月和7月,盟林草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盟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组成执法组,先后赴乌兰浩特市白音花林场和扎赉特旗,开展林木种苗和“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检查林木种子质量及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情况11月,举办全盟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人员业务能提升培训班,通过“以训促学、以学促干”,提升业务人员能力素质,为林草种苗“双打”工作落实落细夯实基础。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走访企业、悬挂条幅、发放传单等方式,组织全盟林草部门广泛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发放传单500份;充分利用官网和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为林草种苗执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我盟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案件“零发生”。

下一步,兴安盟将持续做到执法监督和宣传教育“两手”齐抓,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广大林农和林木种子经营者法律意识,为我盟林草种苗“打假”和“护权”工作常态化开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