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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林果业补贴办法(暂行)》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29 09:25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高全盟林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林果业对农牧民增收的贡献率,盟委、行署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印发《兴安盟实施林果业产能递增三年行动计划指导意见(2018—2020年)》,制定了《兴安盟林果业补贴办法》。通过建设,我盟林果产能递增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取得的成效

(一)基地建设发展迅猛

为充分发挥我盟丰富自然资源优势,促进林果基地快速发展,按照“増果育榛改山杏”的调整思路和“南果北榛中山杏”的基地布局,重点发展沙果等小型鲜果,积极推进山杏培育改造,大力发展榛子、文冠果等特色坚果。2018年实施《兴安盟林果业补贴办法》以来,林果基地面积连年递增,到2020年全盟新增林果栽植面积20万亩以上,以沙果、123小苹果为主的果树经济林面积达60余万亩,其中盛果期面积20余万亩,年鲜果产量6亿斤,鲜果年产值近5亿元人民币。果树优质繁育基地建设也在逐步推进,年育苗2000余亩,基本上满足了我盟果树栽植苗木需求。

(二)加工保鲜能力逐步增强

为了拉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 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林果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中小型林果育苗、栽植和加工企业。围绕优势林果主产区,引进建设以沙果、葡萄、为主的林果产品保鲜库和加工企业,使林果产品加工业的布局进一步合理,精深加工能力进一步增强。目前我盟建设果品加工企业6家,其中葡萄酒加工企业2家,果品果汁加工企业4家,年加工能力10多万吨,年加工鲜果1.5万吨,加工转化率10%以上。在发展林果业加工企业过程中,我盟把果品保鲜库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缓解了鲜果集中上市的压力。

(三)营销体系进一步完善

为增强林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培育壮大市场营销主体,我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加快推进林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着眼于营销网络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为改进营销手段,扩展销售渠道,结合乡村旅游,在旅游黄金线路节点和林果主产区,建设一批集休闲、观光为一体的林果采摘园,举办采摘节、采摘日等活动,并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林果产品的营销宣传力度,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品牌建设取得实效

高度重视林产品品牌建设,形成了以“怡语、靓怡、真好喝、恒佳、蒙果、日加满、北国传奇、可为”等为特色的优质林果品牌体系。内蒙古宝润红酒有限公司“怡语、靓怡”品牌葡萄酒先后获得环球美味中国葡萄酒市场最受欢迎奖,中国葡萄酒市场生肖金鸡奖单品种金奖和亚洲葡萄酒质量大赛的金奖,在第三届中国葡萄酒行业评比中被评选为“潜力酒庄”;兴安盟可为食品有限公司“可为”商标被评为内蒙古著名商标;科右前旗金口味食品有限公司的“真好喝”品牌系列产品,在第二十四届内蒙古农业博览会上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

(五)农牧民收入明显提高

2020年我盟鲜果鲜果产值5亿元,拉动农民人均增收350元,林果加工企业帮扶带动2249户,4255人,人均增收均在千元以上;林果合作社互助带动285户,辐射带动贫困户393户,农民收入显著提高。


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盟林草局、财政局每年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林果产能工程建设情况进行验收。2019年5月5日,盟财政局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盟本级林果业项目补贴资金的通知》(兴财农【2019】36号),补贴总额2449.6万元,其中盟财政补贴总额1224.8万元元,资金已拨付旗县市财政;2020年已完成验收工作。


三、专项资金管理与执行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补贴额度低,果树经济林亩投入大约3000元左右,补贴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二是旗县配套不到位,据了解,基本都没有配套。

三是发放不及时,部分旗县补贴资金至今没有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