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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示
来源:盟林草局计财科   发布时间:2021-06-30 10:13  分享到:

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公示期为10天(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9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址:乌兰浩特市五一街翁根路30号

联系电话:8284077     12317

电子邮箱:kfq1755@163.com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