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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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0-01-17 15:08  浏览次数:854

今年以来,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盟林业和草原局克服了机构转隶带来的诸多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林业和草原工作融合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强化各项营造林工作,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进程。全年安排营造林任务60万亩,已完成60.1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0.16%;森林抚育任务46万亩,已完成48万亩,占年度计划104.3%为加快全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步伐盟委行署出台了《大兴安岭南麓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行动方案》,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完成人工造林100万亩,全盟森林覆率达到33.3%以上。工程实施以来,各地围绕着“六大工程”建设任务,开展了高质量的造林绿化工作,共完成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建设任务38.1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1%,累计投入建设资金8.5亿元。全盟育苗生产经营户数3000多户,育苗面积4.2万亩,生产造林、城镇绿化苗木品种50多个品种。总产苗量2.3亿株, 一级苗出圃率达到85%以上容器育苗产量1750万株。良种苗木产量1250万株。

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切实维护林草生态安全。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春防期间,在防火机构全员转隶的情况下,盟林草局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成立临时防火组织机构,保证了春防期间林草资源的安全,并积极主动配合应急部门,取得了扑救“4.30”好森沟森林火灾的最后胜利。经积极努力向编制人事部门争取,在机构设置中,新成立了防火科,重新组建了盟防火站。全年共派出盟本级防火督导检查65组次,旗县级派出防火督导检查314组次、出动人员4200余人、出动车辆984共发现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90并全部整改完毕组织开展“三清”(清山、清沟、清河套)工作262次、出动人员3112人次、出动车辆704台次。全盟共开展防火宣传273余次,新设固定宣传牌2006个悬挂防火宣传横幅2524条,张贴防火宣传标语4310份,发放宣传单44万份,电视播放防火信息140条突出抓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全盟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45.52万亩较上年上升18.61万亩,同比上升14.91%采取飞机防治、无人机防治、人工机械防治和赤眼蜂生物防治等措施,共防治林业有害生物74.13万亩全面完成了自治区林草局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四率指标”,其中成灾面积为4.1万亩,成灾率为1.37‰低于自治区下达指标3.5无公害防治率100%,比自治区下达指标92%高0.8个百分点;测报准确率为93.14%,比自治区下达指标93%高0.14个百分点;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根据自治区林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目前全盟境内没有发现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盟草原鼠害发生面积559万亩草原虫害发生面积790万亩及时采用人工器械捕鼠+生物制剂灭鼠+化学防治的综合治理模式,累计防治草原鼠害197万亩防治草原虫害面积201.4万亩

强化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自治区林草局统一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毁林开垦、“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非法圈占和私自开垦草地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多项行动,有力有效的遏制了森林草原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结合全盟林草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全面开展已处置案件复查复审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核查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督查、林草行业乱象整治等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果。共收到转办案件线索21件,其中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线索2件,自治区林草局扫黑办交办线索5件,盟扫黑办交办线索1件,盟公安局扫黑办移送协查线索13件。共办理涉林刑事案件215起,林草行政案件887起,向公安机关移送草原刑事案件27起,回收草原5268.45亩,回收林地12万亩,恢复植被4.3万亩。

(四)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积极与环保部门配合,对全盟自然保护区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总体规划超期等问题致函相关地方政府,推动解决。做好图牧吉、科尔沁、蒙格罕山自然保护区督察问题的落实整改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兴林草函〔2019〕114号)、《关于做好近期几项保护区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兴林草函〔2019〕120号),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区开展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共争取到3个湿地保护项目,中央投资2000万元目前项目正有序开展。结合“爱鸟周”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保护候鸟宣传工作,积极做好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目前我盟境内无陆生野生动物疫情发生、传播和蔓延。

强化林果产业,扎实推进生态扶贫步伐继续大力推进林果产能递增三年行动,全年共完成果树栽植7.4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6%全盟果树经济林面积已达60余万亩,盛果期面积约20万亩,初步形成了以沙果、123小苹果等鲜果为主的基地规模,还有浆果类的葡萄、坚果类的榛子等,年产果品6亿斤,产值约5亿元。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果品附加值,拉动果农增收,目前全盟已建成包括科右前旗恒佳果业、金口味果业、突泉县宝润红葡萄酒等五家规模化果品深加工龙头企业。通过财政资金奖补、金融贷款贴息、产业项目倾斜带动合作社发展林果专业合作社287家,发展百亩以上集中连片示范基地120处、30个示范村和600余户林果科技示范户。同时,结合生态扶贫工作,累计选(续)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4748名,带动脱贫人口13000人,人均增收3700余元,实现了“一人护林,全家脱贫”;新一轮17.9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中,共有188户、517名贫困人口受益,平均每个贫困人口增收2500余元;实施了草原牧鸡治蝗项目,向贫困户发放草原灭蝗牧鸡16万只,投入1600万元;通过发展育苗产业,带动贫困户200多户,年均每户增收3万余元。

强化资金筹措,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目前全盟6个旗县市、2个盟直属林业局,通过多方筹集资金,基本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任务,解决了7591名国有林场职工“五险一金”问题和全面落实了国有林场职工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近期将迎接国家及自治区检查验收。通过此次改革,实现生态受保护、产业有发展、职工收入有增加、林场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任务。

七)强化服务意识,助力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共办理征占用林地和草原项目审批45项,涉及用地面积542公顷。其中征占用林地26项,使用面积481公顷,主要为引绰济辽、盟委党校迁址等重点项目;征占用草原33项,使用面积119公顷,主要为乌兰浩特市政道路、乌兰毛都苏木民族体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等重点工程。在具体工作中成立了项目审批专项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批工作,极大的提高了项目审批工作的推进力度。项目审批实行“包联制”确定包联责任人,强化责任心,参与项目审批全过程。在今年全盟重点项目征占林地和草原审批中,林草部门提前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与引绰济辽公司、盟开发区等单位对林草项目审批实行专题会商,通过优化工作程序,提升行政效能,打通林地草原审批“最后一公里”,项目审批都给予了及时办理,没有发生因林草审批手续导致停工的现象。在盟党校用地项目审批上,从申报到批复不到一周时间,得到项目方的高度认可。

八)强化科技支撑,实现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是做好欧李示范栽植项目。完成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欧李新品种推广示范推广项目已经完成400亩示范林栽植工作,目前苗木长势健壮,观测成活率达90%以上二是做好寒地苹果栽培技术的研究及推广。积极做好自治区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寒地苹果新苹4号、新帅栽培技术推广,完成新苹4号、新帅苹果示范林100亩建设引种10余个抗寒苹果品种,采用目前国际最先进的高光效栽培方式建设标准苹果示范园2处。是做好兴安盟沙果地理标识认定工作。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完成,经积极争取,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已同意将兴安盟沙果列入名录外产品进行申请认定。四是开展技术培训工作。依托北京林业大学教学优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先后在北京林业大学举办两期适用技术培训班,在我盟举办一期培训班,接受培训人数200余人。依托盟级林业科研机构,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全年盟旗(县市)两级举办林果业培训班7次,培训农牧民1000余人。聘请区内外知名专家来我盟举办培训班三次,培训果农820余人。

(九)强化资金争取,为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全年计划向上争取资金6亿元,目前已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0.3亿元,是年度计划的172%,较2018年争取资金7.5亿元提高了37.3%。其中争取生态建设资金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争取保护资金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正是有这些项目和资金的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全盟林草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步伐。

(十)强化党建统领,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引领,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目标,狠抓“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整治“四官”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有章可循,工作规范。严肃机关各项工作纪律,认真贯彻执行盟委、行署各项指示和要求,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充分发挥了党务工作的思想引领作用,纪律约束作用,确保了党务与业务的“两结合”“两促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态建设资金不足。为构筑北方生态安屏障,按照盟委行署的要求和部署,我盟今年全面启动实施了大兴安岭南麓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工程建设。但工程建设严重缺少资金和项目支撑,各地资金压力较大。

二是产业发展支撑力度不够。资源优势尚未很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品牌优势。依靠自然生态资源红利粗放经营的增长模式已不可持续,更无法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

三是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不高。此次改革后,将保护地管理工作纳入林草部门统一管理。但部分地方政府对保护区建设重视程度不高,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不健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存在存在一定历史遗留问题,给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难度。

三、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推进国土绿化进程认真实施好盟行署出台的《兴安盟实施大兴安岭南麓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三年行动总体方案(2019-2021年)》,构建以“乌阿海满”黄金旅游线、省际大通道沿线为主轴,以大乌兰浩特森林城市生态圈、科尔沁沙缘生态圈、嫩江右岸生态圈为节点,以绰尔河、归流河、洮儿河、蛟流河、霍林河五大流域沿岸沿线绿化带为支撑的“两轴三圈五带”百万亩人工林绿色长廊。大力支持和配合做好乌兰浩特城市森林公园项目建设

二是继续抓好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加强队伍能力和装备能力建设,提高生态资源保护能力。

继续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及盟委张恩惠书记关于草原问题的批示指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保护林草生态资源为核心目标,通过调查整改全面提高我盟草原保护管理水平。切实承担起保护草原的重要责任,与属地政府密切配合,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拿出整改方案,对于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加以解决。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开展全盟范围内的专项行动,深刻检视草原保护管理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全方位改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林草融合工作,推动全盟林草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继续大力发展林草产业。充分利用系统内经济林、食用菌、野生动植物、草牧场等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优势,科学确定发展种类、规模和模式,形成品牌优势,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探索利用林草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并与医学、养生学有机融合,发展森林、草原康养产业,满足人们对美好环境和健康生活的需要。

五是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自然保护地各项管理措施,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管力度。

是探索实施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林长体系,围绕护绿、增绿、用绿、管绿、活绿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基层护林组织体系“全覆盖”,确保一山一坡、一林一园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织密扎牢保护网,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