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部署
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兴安盟委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兴安盟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的通知》(兴依法治盟办发〔2021〕7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积极制定盟 兴安盟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林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第一责任人”履职
一是盟林草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年内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森林督查、草原林地专项整治、森林草原防灭火、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等工作,深入各旗县市、林区、牧区、自然保护区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调研。二是盟林草局党组认真履行各项法治制度。认真履行法治建设报告制度,对盟委行署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汇总按时上报,对个别需要请示报告事项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三是盟林草局党组重视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包括主要领导及其他领导干部,已开展十一期林草各项工作学习授课培训。
(三)推进依法履职
一是推进清单动态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编制上报2021年权责清单。认真组织相关科室站所开展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优化工作,完成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工作。盟林草局行政权力事项共191项,拟下放7项,公共服务事项29项。二是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按照“四办”工作要求,我局经过调整梳理均达到要求。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业务分厅“综合受理”窗口工作, 2021年9月,我局精心抽调三名业务骨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配齐办公设备及用品。为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对进驻的44项事项进行统一梳理,逐一制定详细操作规范、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极大的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依规报备制度。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保障盟林草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推进依法行政,严把合法性审查关。2021年我局与内蒙古兴新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合同,继续聘请托雅律师为盟林草局法律顾问。
(五)包容审慎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局属行政执法部门配备专职法制员,负责涉林涉草案件的审核把关。按照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工作方案> 的通知》、《兴安盟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盟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经研究制定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并予以公示。 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开展野生动植物联合执法检查,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三是全面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在全盟林草行政执法案件中选择具有合法性、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执法人员负责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工作,职能科室将行政执法案件执法案卷进行分类编档。四是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多次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真正做到学法、用法、知法、守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盟林草局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职责,2021年无行政应诉案件。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质改革。为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盟林草局划转人员编制到司法局的报告已呈交,人员已赴岗到位。三是承接法治监督,顺利完成盟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督察和监督考评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协提案办理,林草负责的三项提案全部完成。我局对承办的第0073号“关于启动内蒙古兴安盟碳汇交易产业相关准备工作的提案”具体职责分工进行说明。考核组对第0111号“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监管的提案”和第0254号“关于推动我盟林猪产业做大做强的提案”办理答复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信息办理流程规范。我局严格执行“信息报送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领导三审”制度,报送信息经主要负责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审核签发后进行发布,能够及时保质、常态化报送信息。建立了重大紧急信息运转台账和运转规程。今年未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不存在漏报、瞒报、不报等问题。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从上至下理顺林草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的责任链条、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风险,确保一切行政执法行为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二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领导,真抓实干,积极开展信访各项工作,严格实行诉访分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我局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对来电来访人员的信访诉求,举报材料,全面了解掌握分类处置并做好思想沟通和情绪安抚工作,全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声。对专项整治类信访举报内容按要求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一年来,矛盾纠纷相对减少,信访局面相对平稳。截止11月,我局受理上访、信访案件共 82宗,其中:上级转达42宗,办结31宗,盟级信访件40宗,办结35宗,办结率为80%。
(八)增强法治意识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盟林草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依托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在线学习平台和学习强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网上学习,要求全体同志必须完成当年学时任务,确保学法用法取得实效。二是落实行政机关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在线旁听庭审,通过旁听庭审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民法典宣传教育课,进一步提高了日常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依法履职的能力。三是狠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森林草原春秋防火期、爱鸟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进机关、进社区等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有效提高了群众保护林草资源安全的意识,开展活动14次,受益群众1000余人;利用电子显示屏、兴安林草微信公众号宣传宪法、民法典、林草法律法规等知识,累计20余次,网上浏览量超过2600余人次。四是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为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做到了“三纳入一保障”: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各党支部和单位学习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普法工作经费予以全额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业务技能,着力开展林草行业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三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紧密结合林草工作职能,继续创新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拓宽延伸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
四是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使林草法治建设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