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印发《2022年全盟林业和草原 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兴林草发〔2022〕44号 |
发文机构: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
| 信息分类:兴林草发 |
概述:4000 |
| 成文日期:2022-02-24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印发《2022年全盟林业和草原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市林业和草原局,五岔沟、白狼林业局,图牧吉、科尔沁、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现将《2022年全盟林业和草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
2022年2月24日
2022年全盟林业和草原工作要点
2022年,全盟林业和草原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盟委、行署决策部署,把准“稳中求进”这个总基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围绕“两个筑牢”(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筑牢生态安全底线)“两个助力”(助力乡村振兴、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真抓实干,以更加积极、更加科学的态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为兴安盟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贡献林草力量。
一、科学推进国土绿化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既要通过拓展绿化空间、改进绿化方式不断扩大增量,又要因地制宜开展森林经营、调整草种树种结构优化存量。
1.科学开展国土绿化。2022年计划实施“双重规划”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22.17万亩,实施重点区域绿化和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治理2.8万亩,全面完成人工种草任务。严把质量关,加强造林种草精细化管理,确保任务和成果落到实地、落到图斑、落到数据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推行“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
2.全面推进防沙治沙。以南部科尔沁沙地锁边区等为重点,通过飞播造林等措施,实施好防沙治沙工程。
3.着力提升林草资源质量。全力抓好天然林资源和草原保护修复,按照自治区要求配合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和盟市旗县实施方案,执行好《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管护、用途管制、修复、监管四项制度。着力提升天然林和草原管护能力,将天保护林员、公益林管护员和生态护林员统一纳入林长制管理,统一纳入林草资源管护网格。加强天保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停伐等资金使用监管,排查隐患问题。积极推进第三期草原补奖政策落实,加大对退化放牧场、打草场和严重沙化草原生态修复力度,完成退化草原改良15万亩。
二、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始终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全盟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加大保护力度,不断提升林草治理能力。
4.持续加强林草资源监管。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科学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按时完成2021年森林督查案件整改任务。落实林草资源监管主体责任,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工程项目,规范草原林地征占用行为,引导各类建设项目集约节约使用草原林地。开展草原监测评价。完善监管机制,开展“天空看、地面查”全覆盖、立体式森林草原资源监管。
5.全力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围绕“一个深化”(深化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四个结合”(结合2016年至2021年草原林地变耕地问题整治,结合国有林场开垦林地问题整治,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自然保护区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林草方面有关信访举报,结合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垦草原林地问题整治),开展深化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深挖彻查,全面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6.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以打击违规开发自然保护地行为为重点,做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自然保护地遥感点位核查抽查工作。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打击违规开发湿地行为。继续开展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工作,扎实做好国家草原自然公园申报工作。
7.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与相关部门联合,常态化开展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检查。持续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救助工作。
三、全面提升灾害防控能力和水平
坚持“宁可抓重、绝不抓漏”原则,大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防范好林草领域各类风险灾害。
8.突出抓好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履行好林草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队伍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处置初期火情,配合做好火灾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9.扎实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性林草有害生物灾害治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加强草原鼠虫害、毒害草监测预警,启动草原有害生物灾害普查。加强区域间联防联治,全面提升应对有害生物灾害的能力,坚决遏制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灾害高发频发。
10.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压实林草系统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林草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加快推进林草改革创新
坚持向改革要活力、向创新要动力,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林草事业转型升级、爬坡过坎,实现高质量发展。
11.深入推进林草长制。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林草资源保护主体责任,抓好林草长制办公室建设,加强对林草长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效,推动林草长制工作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12.深化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加强国有林场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保持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长期稳定。进一步完善国有林场考核激励机制,开展现代化林场建设试点,落实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13.深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定集体林地承包关系,进一步放活经营权,不断完善集体林业发展机制。
1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好优化营商环境“三项制度”,进一步优流程、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压时限,提高林草领域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征占用草原林地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一网通办”水平,助推全盟重大项目落地见效。
五、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生态筑底、业态搞活,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有效路径,巩固拓展林草生态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5.做好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工作。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推进“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信息技术使用。加强与乡村振兴和就业部门沟通协调,完成4945名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工作。
16.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计划建成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嘎查村50个,创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旗县1个,自治区级森林城市1个,自治区级森林乡镇1个。鼓励农牧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开展庭院绿化美化,建设一批微小绿化公园和公共绿地。
17.发展壮大林草产业。以小苹果为重点,对经济林进行扩面提质增效。建设5000亩林果示范基地和1.1万亩文冠果示范基地,改造提升老果园或低产低效经济林1000亩。强化产业组织建设、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我盟林果业品牌效应、产品附加值,推动林果及林下中草药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樟子松嫁接红松示范项目,培育红松经济林。
六、不断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聚焦短板弱项,补短板、强弱项,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为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18.提升林草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与北京林业大学等院校的战略合作,推进林草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高标准实施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增强科技服务能力,示范和推广高效节水、测土配方施肥、果品贮藏保鲜等关键技术。推进标准修订,完善林草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
19.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使珍稀濒危、重要乡土乔灌木树种、藤本植物、野生花卉及具有重要或潜在利用价值的草本植物种质资源得到安全保存。完善林草种质资源管理体系。强化林草种苗质量监管,选育和推广乡土树种林草良种。
20.加强林草法治建设。做好林草普法宣传工作。理顺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兴林、依法治草的能力和水平。开展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专项行动,保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林草营商法治环境。
21.加强林草项目和资金管理。深入推进项目化管理工作,加强全盟林草项目组织管理和责任落实,严管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抓好盟委、行署项目建设“四季行动”工作落实。及时完成固定资产入库更新。
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以迎接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乘势而上、再接再厉,以好状态、好作风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推动新时代林草事业全面提升、全面进步。
22.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盟委(扩大)会议暨全盟经济工作会议、盟委农村牧区暨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
2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正创新,加强和改进林草领域民族工作,及时审慎处理涉林涉草热点难点问题,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科学应对、妥善处置舆情信息,抓好重大矛盾风险防控化解,避免舆情事件。
24.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紧盯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抓监督执纪,推进廉政
教育常态化、日常管理规范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5.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变种深入开展整治。认真抓好文件、会议精简工作,规范督查、考核、调研等各类赴基层活动,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大体检大整顿百日攻坚活动,着力解决一批作风问题、整治一批顽瘴痼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优化林草营商环境。
26.加强林草队伍能力建设。结合林草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教育培训,重点学习涉及林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规划以及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稳步提升林草系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为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人才保障。
抄送: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印发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