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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2-2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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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委、行署: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年初以来,先后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

二是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了《2022年度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全面加强对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学习。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结合半年工作述职、以案促改工作和森林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对法治建设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对加强全局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加强合法性审查。聘请内蒙古兴新律师事务所托雅律师,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在合同中添加“指导并协助审查盟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行政处罚卷宗”等内容,指导规范行政执法。

四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以集中学习、自学、参加知识竞赛答题等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培训。组织林草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学习10次,培训全盟林草执法人员150人次

五是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兴安盟建立首个实体化运行林草执法协作机制等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先后被内蒙古日报、兴安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一网办、帮您办”,优化14个事项流程图,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从95.65% 54.35%提高到100%,通过提供代办帮办和“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延时服务,项目业主满意率达到100%。制定《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落实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涉及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项(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同意上报证明和人工繁育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人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15家,完成平台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100%,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解决了执法不公、检查扰民等问题,提升林草市场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结行政执法案件46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当事人均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台账,实行专人受理、恢复,确保投诉举报及时处理。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重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制定了《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清理评估,本年度未下发过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了《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制定了《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内部人员干预制度》及《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请盟委、行署,将各地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改由旗县市政府直属,由分管副旗县市长直接管理,专门配备林草副大队长全面负责林草执法工作。在盟、旗林草部门设立协作办公室,公安部门派驻1—2名干警在当地林草局协助开展工作,共同推进行政执法,有效解决了我盟林草行政执法能力不足、行刑衔接不畅等问题。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结合以案促改,持续加大林草行政执法力度。其中,专项整治行动已恢复林草植被14.57万亩,追缴罚款罚金954.58万元,面积较大问题图斑立行政案件10起、刑事案件10起,均已办结,追缴罚款罚金45万元,收回违法面积3.33万亩。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9名,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1名。全面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选择具有合法性、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并予以公示。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对周边旗县农牧民进行普法宣传,包片对牧户进行禁牧宣传并建立档案。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等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应对各类灾害发生的应急处置能力。2022年

组织扑火队员1241人,动员后备力量184人,解除了4·19蒙古草原靠境火和4·23蒙古草原复燃靠境火威胁。全盟林草行业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森林草原实现“零火灾”。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规范制作了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格式和基本标准,积极参加执法案卷评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二是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以在门户网站设置公开栏等方式,对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补助等问题,只要不涉密,都最大限度予以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全年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接单3个,按期处置率100%。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蒙速办”手机APP掌上办。我局4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开通了“蒙速办”手机可办业务,手机可办业务比达到100%

二是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我局可挂载目录51项,挂载率100%,数据量9614条,共享级别为不共享。

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中涉及我局10项,共录入14条行政检查事项,监管事项覆盖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不足。特别在基层,有执法证的人员较少,不能满足当前执法工作需要。

二是业务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业务不精,需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

三是宣传方式单一。普法宣传停留在挂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等传统形式上,缺乏形式和手段的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对行政执法程序等开展专项培训,推进林草行政执法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案件统计汇总、法律法规指导等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基层林草行政执法的行业监督。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发挥传统媒体优势,依托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建设线下普法队伍,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改变重执法轻普法的现象。

 

                                       

                           2022年1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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