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兴安盟坚持把推行林草长制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聚焦生态建设、资源保护、灾害防控、产业发展、保障能力等重点工作,精准发力、履职尽责、探索创新,林草长制各项工作有序运行,成果显著。
一、林草长制责任有效落实
各级林草长充分发挥林草长制引领作用,紧紧围绕林草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有力推动林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3月中旬召开了全盟林草长会议,审议通过兴安盟2024年林草长制工作要点,并以2024年第1号林草长令形式发布,明确全盟林草系统8大类33项重点任务,强化党委政府对林草高质量发展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兴安盟林草长制办公室与齐齐哈尔市林长制办公室签订协议,建立林长制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促成林草资源跨区域保护格局;全盟4级林草长累计巡林1万余次;起草了《兴安盟2024年度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已完成征求盟级林草长及各旗县林草长意见建议。
二、生态保护建设成效显著
确定兴安盟解决草原过牧问题18条具体措施,并于5月底由盟行署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变“普遍发钱”为“见效发钱”,高位推动全盟解决草原过牧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规范天保工程和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通过开展野外监测巡护等工作,我盟1030.9万亩天然林和818.5万亩公益林管护水平得到巩固提升;落实林木良种培育和保障性苗圃等项目,培育490万株文冠果、樟子松等良种苗木,完成率62%,培育1839.5万株樟子松、云杉等保障性苗木,完成率100%;启动“灭黄、增绿、治白”3项行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方案体系、开展项目技术和造价预审、严格项目监管、强化管护力度、发动多方参建等措施,依托风电光伏治沙工程、“双重”项目、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超长期国债项目和蚂蚁森林公益治沙,有力有序推动沙地治理,于6月初完成全部乔灌草综合治理任务,实现兴安盟全域无黄。截至目前,共计完成治理面积14.86万亩。
三、防灾减灾能力取得实效
作为全区东部唯一示范点,全力推动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首次启用森林草原防火感知系统平台和风云4号卫星天气应用平台,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盟内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和蒙古国靠境火监测,组建防扑火专业队伍24支819人、半专业队伍32支846人,累计排查化解火灾风险隐患81个、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60起;通过无人机防治、人工机械防治等措施,累计投入971万元,出动9932人次、大型机械349台次、中小型机械889台次、无人机995架次,采购、使用各类防治药品57.36吨,有效防治各类林草有害生物152.86万亩。截至目前,全盟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未发生重大林草生物灾害和突发事件,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为0,草原有害生物成灾面积3万亩,成灾率1.1‰,有效控制在自治区要求的10%以内。
四、林草生态价值转化稳中有进
持续推动300万亩木本油料基地和200万亩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基地项目建设,完成文冠果改造提升2万亩、榛子基地建设2.3万亩、林下中草药种植3.3万亩,2024年上半年全盟林草总产值17.72亿元,同比增长28.7%;羊草草种繁育基地巩固提升4.9万亩已完成返青期监测,羊草长势良好,新建1.34万亩地块已全部落实,目前已开展播种工作;4月,与中关村绿色碳汇研究院签订协议,正式启动参照绿色自愿碳减排(GVER)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大兴安岭南麓经济林碳汇项目方法学的合作,谋划了碳汇开发两种模式,争取通过新的方法学实现更多林地碳汇价值变现。
五、林草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持续做好建设项目林草地要素保障工作,主动下沉旗县、企业,向上盯跑盯办,截至目前,自治区重大项目林草手续办理全部办结,位居全区第一,高效支撑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完成全盟林草保险保单续签工作,参保面积2143.4万亩,实现林地应保尽保、草原保险试点稳步推动;完成文冠果、大果榛子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园800亩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实施开展5次林草“送技术下乡”活动,培训1000余名群众,做好林草技术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下一步,盟林草局将以林草长制为统领,持续推动工程建设、全面加强资源保护,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宣传合作水平,全力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