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盟行署第24次常务会议和2024年盟行署第20次常务会议精神,经过与意向企业磋商,召集联席会议商议,开展入围企业尽调,对企业业绩、技术力量及资金等方面评估,最后确定4家公司开发我盟林业碳汇。
现将符合我盟林业碳汇开发工作计划相关要求的4家企业予以公示:
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长埔碳科技有限公司
中盛碳汇(北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林投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6日-8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向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反映。为便于核实,反馈情况请署实名和联系方式,企业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监督电话:0482—8284000
电子邮箱:xamlyjbgs@163.com
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