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盟林草局温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戒奢以俭、严守纪律,让清明节更加“清明”。
1.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2.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组织安排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
3.严禁借祭祀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4.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触犯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5.严禁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
6.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盟林草局在此呼吁: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强化纪律意识、红线意识,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带头纠“四风”树新风、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带头做清明时节的“清廉人”。节日期间履职尽责,弘扬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以优良党风引领社会新风,让清明之风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