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内容
(一)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及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林木种苗质量过程管理,推进依法制种、科技兴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和保障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严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企业,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三)各旗县市林木种苗执法人员要对本行政区内持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
(四)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严厉打击未经权利人和主管机关许可,违规使用注册商标、仿冒伪造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生产许可、质量认证标志和虚假标识进行互联网销售行为,大力营造依法办网、诚信用网的良好氛围。
(五)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协同林木种苗站、森林公安局、绿化造林、森林病虫害防治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指挥,确保打击工作取得最好效果。
(六)各地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办理案件。
(七)各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这次打击工作。
二、联系方式
公开举报电话:0482-8284077
联 系 人: 陶树光 张恒
联系电话:15174787183 15034869888
电子信箱:xamlyzmz@163.com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