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对盟政协第十届第四次会议
第0068号提案的答复
张海燕委员:
感谢您对兴安盟林果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林草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兴安盟高度重视林草产业发展,将其作为兴安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盟林草局严格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结合林业资源实际,对全盟林草产业进行科学布局,明确“乌兰浩特市樟子松嫁接红松、阿尔山市沙棘、扎赉特旗榛子、科右前旗沙果、突泉县文冠果、科右中旗欧李”的“一旗一品”发展模式,综合提升林草产业。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地情况。为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食物观,破题“向森林要食物”,保障国家粮油安全,结合自治区“五大任务”。2023年兴安盟经济林总面积增至47.6万亩,其中沙果面积14.7万亩,文冠果面积15.4万亩,大果沙棘面积8.2万亩,榛子面积5.7万亩、其他林果面积6.3万亩,全盟林果总产量达0.79亿斤。
(二)生产加工情况。截至目前,培育规模以上林业经营主体42个,涉及19家公司和23家合作社,其中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9家(合作社4个),林草产业龙头企业8家,国家级合作社10家,其他林业经营主体18家。
(三)产业扶持情况。持续推动2024年林业产业化项目建设,2024我盟林业产业化项目8个,补助资金965万元,全部项目预计于2025年末完成。我盟申请2025年林业产业化项目,以上级资金撬动企业和社会投入,全力支持科右前旗沙果冷链仓储(晾晒)建设项目实施,补助资金165万元。
(四)服务林草企业发展情况。我盟现有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重点龙头8家,自治区级林业专业合作社10家,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9家。目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草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办法》,我盟正在积极开展审定工作,并组织白狼浩屾林产有限公司等公司申报龙头企业。我局正积极协调邮储银行兴安盟分行,对林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需求给予帮助,助力全盟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缺少深加工企业。我盟产业发展主要以基地建设、产品初级加工为主,产业链条较短,市场竞争力不强,品牌培育意识淡薄,品牌建设相对滞后,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不高。
(二)缺少专业人才。林草品种的选育、栽植都需要专业技术人才的长期坚持和投入,优良品种的推广更需要专业人才,我盟育种、栽培等林草专业人才少,满足不了市场对人才的需求。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深度培育壮大林草产业。按照“一地一品”思路,推动产业基地建设、提升产品加工能力、拓宽产品销售路径,培育龙头企业,做强5大特色产业,深度挖掘林草产业价值转化潜力,力争到“十五五”末期成功打造蒙东地区最大榛子产业基地,提升林草产业在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比重。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技术服务体系,抓好各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深入推进国家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建设计划,通过建立“1+N”林草科技服务团、林草乡土专家帮帮团,围绕林草培养、生产技术需求,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培训,培养更多林果“明白人”。
(三)扩大销售渠道。通过世界林木业大会、林业产品博览会等平台,宣传推介兴安盟特色林草产品,不断扩大销售渠道;严格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加强对食用林产品抽样监测人员的培训,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我盟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