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各项工作较好完成
(一)发挥林草长制统领作用
强化责任落实。先后于3月和9月召开2次盟林草长会议,年初发布1条盟林草长令,明确全盟林草系统8大类33项重点任务,强化党委政府主导作用,统筹推动全盟林草重点工作。盟级林草长针对防沙治沙、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林业碳汇开发交易等重点工作多次召开盟委会、行署会和专题工作会,确保工作快速高质量开展。全盟四级林草长履职尽责,累计开展巡林巡草1.3万余次,发现并解决非法入山挖药材等问题38个。盟林草长制办公室与齐齐哈尔市林长制办公室签订协议,建立林长制跨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并开展联合巡查,促成林草资源跨区域保护格局。
广泛开展宣传。一是深度开展普法。结合爱鸟周、草原普法宣传月、植树节等开展宣传活动普及林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强化媒体宣传。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刊登《内蒙古科右中旗:踏疾步 稳推进 坚决打赢科尔沁沙地歼灭战》等信息90余篇,在内蒙古日报等自治区级媒体刊登《争春缚黄龙 且看绿满川——来自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一线的报道》等信息80余篇,显著提高我盟林草工作知名度。
(二)全力推动林草生态建设
科尔沁沙地歼灭战首战告捷。盟委、行署主要领导部署,结合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等项目,统筹推进“灭黄、增绿、治白”三大行动,全盟共铺设沙障0.8万亩、栽植苗木1329万株、种植草种11.1万公斤、布设网围栏247万延长米,治理沙地47.2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07%。特别是6月份彻底歼灭全盟仅存的5.9万亩裸露沙地,实现“全域无黄”,孙绍骋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高度认可。整合财政、公益和社会资金,提升41.3万亩沙化土地林草植被盖度,推动沙地歼灭区“绿进沙退”。与东北地理研究所合作完成1000亩盐碱地修复和优质牧草筛选技术试验,成功免耕移栽羊草缓苗。中广核采取“排水+松土+施肥+种草”措施,治理3251亩盐碱地,扎实推进科技“治白”。特别是一体化工程治沙项目中,通过组织实施三到位(制度建设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联合体组建到位),关键要素五保障(选址保障、苗木保障、新能源线路保障、群众参建保障、管护保障),在7月份全区首个完成14万亩治理任务的基础上,超额完成1万亩治理任务。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累计雇佣当地农牧民2.7万人次、机械3551台次,共发放劳务费544.45万元、设备雇佣费397万元,群众参建比例10%,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专刊”第32期作为典型做法专题刊载。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一是超额完成任务指标。营造林28.85万亩、种草改良189.37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101%和155%。二是完成双重项目建设。2023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任务17.01万亩,包括人工造林6.41万亩、退化林修复6.6万亩、封山育林4万亩,截至11月中旬已全部完成建设。三是开展义务植树活动。34.94万人尽责义务植树164.45万株,栽植面积1.59万亩。四是完成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项目。申请上级资金740万元,打造示范县1个、森林乡镇6个、示范村52个,全盟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75%,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持续提升。五是做好种苗供应。投资127万元,培育云杉、樟子松等保障性苗木1839.5万株。投资158万元,培育文冠果、小叶锦鸡儿等良种苗木790万株。
提升基础能力建设。一是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申请上级资金464万元,新建榛子良种基地150亩、乡土树种培育基地30亩、五角枫良种苗木培育320亩、种子冷藏库400平。二是加强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申请上级资金430万元,实施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改造18个,目前自治区林草局已批复我局编制的管护用房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待盟财政局评审结束后进行招投标,计划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三是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阿尔山世界地质公园作为全区2024年唯一接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期评估的地质公园,7月中旬,经过马来西亚和希腊的两位评估专家开展现场核查,顺利通过中期评估。申请上级资金920万元,提升科尔沁、图牧吉、乌兰河等保护区,乌兰浩特洮儿河等湿地公园基础管护能力。
(三)扎实开展林草资源管护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参照自治区林草局机构设置,盟、旗两级林草部门全部内设专门的行政执法科(股),并配备10名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人员,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执法体系。二是创新行政执法委托方式。我盟创新委托事业单位开展林草执法工作模式,充实林草执法力量。全盟共委托事业单位8个、共配备执法人员194名。三是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全面梳理全盟197项林草行政处罚事项,明确公安机关负责85项、旗县林草部门负责104项、苏木乡镇负责8项,确保权责分明,推动各级执法机构紧密协作、林草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一是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申请上级资金1.76亿元,通过加强巡护、强化监管等措施,全面落实1031万亩天然林、81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和117万亩地方公益林全年管护工作。二是完成2023年森林督查图斑自查整改。2023年国家共下达疑似图斑2028个,经核查确定违法图斑145个,截至10月底全部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创新草原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实现草原补奖资金“见效发钱”。创新制定解决草原过牧问题18条措施,辅以禁牧执法、监测、考核3个配套方案,构建制度体系。全盟布设3458个监测样地完成草原生产力监测,科学体现草原生长情况;各地在禁牧期成立48支350人临时执法队伍、盟级组建48人跨区域跨层级异地执法队伍加强禁牧监管,定期调取村屯出入口影像资料倒追夜牧;开发兴安盟违规放牧监测平台,设立盟旗乡三级举报电话69个,动员群众参与禁牧监督;在全区首创综合运用生产力监测结果和执法结果形成草原补奖资金发放台账,奖励履约、扣发违约,以小切口形式扣发381.1万元、扣发占比1.52%,扣发资金用于草原保护建设和生态修复,推动草原生态向好发展。10月初,全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东部区现场会在我盟成功举办,我盟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工作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肯定。二是完成草种质资源普查。在全盟采集各类草种100份上交自治区林草局,完成率100%。三是开展草原生态修复。依托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项目,完成草原修复治理11.2万亩,完成率268.59%。四是推进草原变化图斑核查整改。2023年国家共下达疑似图斑1354个,经核查确定违法图斑60个,截至目前已整改29个、剩余31个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五是保护成效显著。2024年,全盟天然草原平均植被盖度74.51%、高度23.06厘米、亩产干草量75.02公斤,同比增长0.48%、2.32厘米、2.25公斤,草原管护成效显著。
抓好重要湿地保护修复。一是实施重点湿地工程。指导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快速推进中央投资4846万元的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已完成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正在开展监测设备采购,完成工程量折合资金约3900万元,工程进度80%,计划年底前全部完工。二是申报国家重要湿地。组织科尔沁和乌力胡舒保护区开展国家重要湿地晋升工作,申报材料已报国家林草局,已完成专家外业评审,待国家林草局审批。
全面保护好野生动植物。一是保护跨境黄羊。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蒙古国万余只黄羊迁徙到我盟。我局协调盟行署紧急下拨500万元用于入境黄羊保护管理。林草部门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车辆350余台次做好巡护管理,新建黄羊临时救助场所2处,累计救助并放归黄羊232只,在清华大学和北京林业大学团队协助下,安装监测定位项圈20个、采集样品300份,有效应对黄羊突发迁徙。二是开展清风行动。联合盟委政法委等部门开展“清风行动”,查办涉野生动物案件16起,收缴野生动物146只。三是开展候鸟同步调查。设置39处样地,累计观测迁徙水鸟28万余只,分属16目55科175种,种类和数量较去年均有提升。四是开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依托4处国家级监测站开展监测,2023年未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病及疑似情况。五是承办中动协鹤类年会。8月初,成功承办鹤类联合保护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会议,我盟候鸟保护工作受到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严剑高度评价,进一步提升兴安盟在鹤类保护方面的能力和影响力。
(四)全力做好林草灾害防控
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全区东部盟市唯一示范点,通过“四定、三强化、三提升”,全力推动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启用森林草原防火感知系统平台和风云4号卫星天气应用平台,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盟内森林草原火情监测和蒙古国靠境火情监测。开展林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野外违规用火等专项行动,化解风险隐患116个、制止野外违规用火73起。林草系统56支扑火队伍靠前驻防,管住内部火,防住境外火。截至目前,我盟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累计出动2.02万人次、机械3293台次、飞机124架次、无人机1128架次,使用各类防治药品57.36吨,防治林草有害生物259.2万亩,完成率113%。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为0.78‰、0.5%,均在自治区下达的3‰和10%的指标范围内。对全盟145.3万亩松林开展全覆盖调查,圆满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我盟未发现松材线虫病侵入。8月上旬,成功承办东北四省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会议,我盟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受到国家林草局高度评价。
(五)全面促进林草价值转化
林业碳汇全域开发。充分总结2023年碳汇试点工作经验,在盟行署“三统一”管理下,与北京中盛等企业签订协议,全域开发全盟88万亩林业碳汇,首次签发碳汇量60万吨,企业预购额800万元,预计11月底前到账,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400万元交易任务。
林草产业蓬勃发展。一是强化林草产业基地建设。继续推进300万亩木本油料和200万亩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基地项目,木本油料基地新建3万亩、改造提升2.72万亩;经济林及林下经济基地新建10.9万亩;草种繁育基地新建1.6万亩、巩固提升4.9万亩。二是提升林草产品加工能力。争取自治区林业产业化项目资金965万元,开展文冠果、沙果等6条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和2个林果储藏保鲜库建设,将于年底前完成建设。三是林草产值显著提升。据统计,2024年林草总产值将达到45亿元,较去年42.1亿元提升6.89%。
(六)提供高效林草服务保障
做好项目林草审批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2024年办理林草征占用手续120个,其中自治区重大项目进入林草手续办理阶段41项已全部办结,排名全区第一;盟级重大项目符合林草手续办理条件33项均已办结。
做好林草科技下乡服务。针对文冠果丰产栽培、樟子松嫁接红松关键技术等服务4场次,派技术专家10人,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28次,培训人次达540余人次,制作科普小视频50期,点击率达6万余次。
做好林草助力乡村振兴。做好4908名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和监管工作,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通过履行管护职责获得劳动报酬,户均增收1万元,直接带动1.3万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七)稳妥做好林草信访工作
2024年,共受理信访案件62件,其中自治区转办33件、盟级受理29件,截至目前,已办结58件、未办结4件。第二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共向我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25批次154件,涉及林草61件(牵头办理42件,配合办理19件),占比40%。截至目前,牵头办理案件,已办结30件、阶段性办结9件、未办结3件。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林草专项资金支付进展缓慢。根据《关于中央和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内林长办发〔2024〕21号),截至2024年9月底,我盟2020至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林草专项资金39.4亿元,累计支出29.7亿元,支出率75.77%,在全区12个盟市中排名第6,较全区平均值81.16%低5.4个百分点。
二是部分旗县违规放牧屡禁不止。自治区巡查结果显示,我盟休牧期违规放牧率17.14%(前旗22.88%、中旗9.78%),较全区平均值16.45%高出0.7个百分点。我盟禁牧区违规放牧率7.88%(扎旗13.56%、中旗4.72%),较全区平均值7.83%高出0.05个百分点。扎赉特旗和科右前旗作为全区解决草原过牧试点旗,违规放牧率明显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三、2025年工作计划
盟林草局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全面推行林草长制为统领,践行“扩绿、兴绿、护绿”理念,做好林草生态建设、保护和价值转化3篇文章。
一是扎实推进生态建设。以沙地歼灭战为核心推进“三北”工程。年内完成防沙治沙47.93万亩(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31.73万亩、一体化工程16.2万亩),林草质量提升40.13万亩(科尔沁沙地北缘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31.8万亩、岭南林草过渡带综合治理项目8.33万亩),培育良种苗木2550万株。
二是全面提升监管能力。与李德仁团队、北京林业大学等技术团队合作,构建感知、互联、存储管理、智能分析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实现林草资源、禁牧管理、旗舰物种保护等业务动态监管。以兴安盟解决草原过牧问题18条举措为抓手,提升执法、监测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补奖资金“见效发钱”工作。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森林督察、草原变化图斑核查等手段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林草资源行为。以五岔沟、白狼林业局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和中蒙边境草原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为依托,提升林草防火能力。以防控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为重点,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三是加速转化生态价值。继续推动产业基地建设、提升林草产品加工能力、拓宽林草产品销售路径,进一步发掘榛子、沙果、文冠果、赤松茸等林产品价值转化潜力,年内林草产值提升6%以上。进一步深化企业合作,在全国交易平台全面重启后,尽早促成我盟林业碳汇交易。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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