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承上启下之年。全盟林草工作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两件大事”,按照盟委、行署决策要求,坚持党建引领,采取“11234”工作思路,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1条主线,林草长制为1个统领,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和科尔沁沙地歼灭战2个战役,落实保护、发展和转化3项举措,做好项目谋划实施、人才队伍建设、林草手续审批、助力乡村振兴4项保障。努力在林草高质量发展中走出新路子、实现新突破,为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贡献林草力量。全年林草工作的目标是完成防沙治沙18.15万亩、营造林26万亩、种草130万亩,林草总产值突破45亿元。
一、加强林草生态建设,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一)全力推进防沙治沙。通过采取新能源治沙、科学治沙、群众治沙、社会治沙、效益治沙等模式,实施“双重项目”,落实“蚂蚁森林”公益项目,争取实施三北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和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项目,结合“光伏+治沙”项目,全面歼灭5.8万亩黄沙裸露沙地,率先实现科右中旗全域灭黄,2024年共完成18.15万亩沙地治理和3.2万亩生态修复,治理改良盐碱地3100亩。
(二)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实施兴安盟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一期)项目16.7807万亩;实施300万亩木本油料原料基地和200万亩经济林建设项目25万亩;在乌兰浩特市以枫树类和榆树类植物混合栽植打造“枫榆同舟”团结林义务植树基地5个;实施重点区域绿化项目,建成特色鲜明、美丽嘎查村52个。保质保量完成种草改良国家、自治区落地上图任务。
(三)着力提升林草湿资源质量。完成国家级公益林840.42万亩和天保工程区天然林1030.9万亩管护任务。实施森林抚育19.05万亩。力争完成3万亩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任务。严格落实草原补奖政策。采取免耕补播、施肥、围栏封育、毒害草治理等措施,开展退化草原修复治理9.17万亩。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提高湿地公园和自治区重要湿地管理机构管护装备水平。争取科尔沁、乌力胡舒保护区晋升为国家重要湿地,择优开展自治区重要湿地申报。年底前完成科尔沁保护区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验收。
二、抓好林草资源管护,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四)推深做实林草长制。贯彻落实区盟两级林长会议精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抓好林草长制“五项”配套制度落实,用好提示函,充分利用“林草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内容,在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执法、行刑衔接、生态补偿、公益诉讼、宣传培训等方面深化部门协作。推广使用林长制数字化监管与服务平台;抓好乌兰浩特市自治区级林草长制示范点巩固提升行动;在突泉县开展盟级示范点创建工作;与毗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林长制办公室开展跨区域联动机制,构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大格局。
(五)强化林草湿资源监管。开展林草湿综合调查监测,做好森林督查、草原和湿地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工作,加大对违规违法破坏草原林地湿地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强化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创新执法方式,严厉打击偷牧过牧等违法行为。扎实开展草原监测工作。做好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完成4908名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续)聘,积极提升巡护APP上线率,提升管护成效。
(六)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自然保护地遥感影像疑似点位核查工作,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对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绿盾”台账问题整改成效等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做好阿尔山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工作,完成青山国家级保护区一期基建项目建设和验收。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联席会议作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贸易行为。积极推进黄羊保护和科研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春秋两季候鸟同步调查,扎实开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切实做好在养野生动物的日常监管。
(七)开展草原保险试点。完成扎赉特旗232.9万亩草原保险试点工作,在保护草原生态的同时为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保险保障。
三、防范林草风险灾害,夯实岭上生态根基
(八)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按照《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履行林草行业森林草原防火职责,力争实现不发生人为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下工作目标。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强火情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做好早期火情处理,强化堵截中蒙边境草原靠境火准备工作。结合林草长制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全区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推动实施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和草原高火险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边境草原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和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九)扎实做好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加强监测调查,实时掌握林草有害生物发生发展动态,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坚决遏制刺萼龙葵向草原深处蔓延势头;提升林业植物检疫水平,从源头上阻断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扩散;强化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突出抓好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灾害治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0%以内。
(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常抓不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林业、草原、湿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盟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分析预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治理,全力保障全盟林草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环境。
四、推动生态价值实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十一)积极推进林草碳汇。加强与企业对接,推动88万亩CCER造林碳汇项目进入实质性开发及交易流程,完成碳减排量核证工作,争取实现交易额1000万元;推进阿尔山国家碳汇试点,以建设“绿色大兴安,零碳阿尔山”为目标,加快推进“零碳小镇”二期工程进度。探索和实施固碳增汇措施,推进森林碳汇摸底调查及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立等工作,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参照GVER标准体系探索启动文冠果等经济林碳汇项目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完成碳汇监测评估试点工作,开展林草碳汇计量和潜力评估,对森林、草原和湿地进行碳汇本底调查,建立林草系统碳储量数据库;科学评估森林、草原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固碳增汇潜力,组织开展林草碳汇连续动态监测,定期更新计量监测结果,构建林草碳汇资源“一张图”。
(十二)大力发展林草产业。实施中央财政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投资236万元,在扎赉特旗和突泉县分别开展大榛子和文冠果丰产栽培技术推广各400亩。全力争取林业产业化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加工、销售、生产能力建设等环节,带动基地建设。做大做强“土特产”工作,按照“五强、十新”工作要求,持续加强文冠果、沙果、五角枫油、大果沙棘、红松仁、桦树汁、榛子、山野菜的产业扶持力度,立足资源优势,各旗县市要至少打造1种特色品种林果产业品牌。
(十三)探索森林康养发展模式。积极打造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标志产品等知名品牌,重点引导和推动“旅游+林下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加大对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投入,改善交通条件,提升接待能力,增加旅游服务设施。
(十四)保持林草审核审批“加速度”。继续开展林草审批“加速度”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专项推进、专人包联、提前会商”林草审批三项制度,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不断提升林草审批服务水平,通过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全力助推盟级以上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日常巡护,重点对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草地情况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服务和监管并行并重。
五、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激发林草发展活力
(十五)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稳步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完成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支持产业发展等工作任务。提升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水平,全力争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金补助项目,持续深化我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十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利用国有林场资源、土地、人才队伍优势,主动谋划发展路径,积极探索与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保存库和保障性苗圃建设的融合发展思路,着力解决国有林场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持续推进国有林场林木种苗高质量发展。向上争取国有林场专项资金,提升4个欠发达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完成20处管护用房建设。
(十七)推进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完成科右中旗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同时按照自治区草原保护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其他建设内容重点开展草原网格化监管、草原资源合理利用、健全草原生物灾害预测预警等工作。
(十八)开展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以扎赉特旗和科右前旗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旗为抓手,重点从稳定天然草原产出、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加强草原过牧预警巡查、加大基层综合治理力度、草原补奖资金兑现奖惩制度等方面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
(十九)推动林草行政执法机构改革。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妥善处理好兴安盟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林草湿资源督查以及日常巡查工作正常开展。协调指导基层建立林草执法和监管机构,保障基层林草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流程、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压时限,提高林草领域行政审批效率;不断优化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即办件比率等指标,力争达到全区先进水平;持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六、不断增强支撑能力,强化林草要素保障
(二十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秉承靠大联强、协同创新的理念,持续加强与中国林科院、中国农科院、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校科研协作。探索林草新技术研究,开展乡土树种草种繁育与保护研究,开展林草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进行科尔沁沙地防沙治沙研究、举办林草技术科普宣传培训、推进林草科研基地及实验室建设,助力林草科技产业化应用,增强科技创新发展能力。
(二十二)推动林草种业振兴。通过建立种质资源库和良种基地,实施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创新利用,提高种业创新能力。加强林木种苗基地和草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基地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确保种苗和草种的质量供应。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培育林木良种苗木790万株、建设自治区级保障性苗圃2处、新建羊草草种繁育基地2万亩,并对已建成的4.9万亩草种繁育基地进行巩固提升。通过中蒙阿尔山—松贝尔口岸,向蒙古国出售云杉及樟子松等本地苗木。加强科研与生产结合,促进林草种业发展。
(二十三)坚持依法治林治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防沙治沙、有害生物防治、种苗保护等宣传活动,营造社会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各地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破坏林草湿行为。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林草权责清单。
(二十四)规范林草资金项目管理。加强全盟林草项目组织管理和责任落实,推动资金支付进度,实行项目进度、支付进度月调度。抓好盟委、行署项目建设“四季行动”工作落实。专人盯办、压茬推进,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入统工作。
(二十五)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驻村帮扶。充分发挥林草优势,摸清科右前旗归流河镇巨力合嘎查林草地资源,争取在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造林项目、产业项目等方面加大投入倾斜,保证地区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二十六)加强林草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落实《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若干举措》,巩固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拓宽干部培养晋升渠道,多渠道选拔培养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引进计划,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人才储备。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深化院校共建机制,积极与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高校对接,联合开展培训,提升林草专业人才素养。
- 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永葆忠诚干净担当
(二十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定我局工作方案,发挥林草行业优势,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牢铭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持续深入开展对“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作模范”等理念和要求的宣传阐释,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等内容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支部集中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及个人自学等必学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研讨,各个党组织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学习交流。
(二十八)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格执行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抓好《兴安盟关于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暨舆情会商工作机制,增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支部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主要意识形态阵地的日常建设和监督检查,确保各类阵地意识形态安全。
(二十九)凝心聚力促进党建融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局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找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助力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努力把党建融入林草工作各环节,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林草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切实开展好“党建引领科学国土绿化”“党建引领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党建引领产业发展”和“党建引领促创建”四个专项行动,大力实施“四项工程”,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强保障。
(三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局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贯彻执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等老大难问题。加强党建工作保障,保证必要的工作和活动经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做起、改起,加快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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