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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筑牢林草执法根基打造生态保护“兴安样板”

来源:盟林草局办公室

兴安盟高度重视2025年全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实现县级林草行政执法网络“全覆盖”的盟市,兴安盟以林草执法队伍建设为突破口,通过建队伍、强保障、优管理,为全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提供“兴安经验”,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高位推动建体系,率先实现执法“全域覆盖”。兴安盟将林草执法队伍建设纳入生态优先战略布局,构建“党政同责、高位推动”治理体系,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集中整治专项机制双组长,召开专项会议专题部署,发布林长令明确基层能力建设目标,形成“林草长+专职执法+生态护林护草员”网格体系。在编制保障上,盟本级扩充林草资源监测保障中心将原有的9个编制扩充至16个,旗县层面动态调剂编制119个,于4月29日在全区率先实现6个旗县市林草执法中队全覆盖。创新“基本编制+附加编制”模式,按林草湿资源体量动态调配力量,结合专项招聘向资源密集区倾斜,并通过公安行政执法权连续授权,构建“编制保障—专业执法—司法协同”治理闭环。

高效补编强力量,全面激活执法“神经末梢”。兴安盟持续夯实林草执法基础,6月完成执法中队增编补编,全盟编制数增至140个,到岗98人,持证执法人员达76人;恢复56个乡镇林草工作站,181名专职人员全部到位。为提升执法效能,建立“图斑核查—精准打击—源头防控”机制,聚焦春耕、草原返青期等关键时段,通过“盟级监测—旗县执法—苏木乡镇巡查”三级联动,不断强化资源管护和案件查处能力。同时,依托乡村振兴大讲堂开展“毁林毁草集中整治政策解读”专题培训,覆盖旗县干部、护林护草员等5000余人,同时制定管护员管理办法,将毁林毁草行为处置纳入乡镇履职清单,筑牢基层“前哨”防线。

创新管理提质效,构建协同执法“新格局”。8月,兴安盟林草局联合组织部、编办等六部门印发协同管理通知,从三方面规范执法管理:在执法规范上,明确旗县执法中队日常管理、业务考核由林草部门负责,案件查处以林草部门名义开展,文书、案卷统一标准审核归档;在队伍建设上,实行“业务管理+编制保障”双线机制,执法人员职称评聘、考核由林草部门主导,编制社保由农牧执法大队统筹,开通系统内、跨部门人员交流通道,新招录人员由林草部门提需求、农牧部门组织录用;在经费保障上,人员及公用经费由财政足额保障,林草部门专项争取办案资金,确保待遇落实高效顺畅。此外,各地创新探索实践,科右前旗构建“一所驻一场”机制,组建7支联合执法队伍;扎赉特旗下沉20名执法人员覆盖14个苏木乡镇;图牧吉保护区打造“生态警务”试点,形成“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全域监管”立体化治理模式,推动林草执法向制度化、规范化、协同化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