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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盟林草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15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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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具体流程,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现公布《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编制,包括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lcj.xam.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840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25年,兴安盟林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为主线,围绕落“三北”工程攻坚战等重点生态建设任务,精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功能、提升公开时效,按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公众对林草政策的知晓率和工作认可度。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3规范性文件0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全盟林草工作动态1262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优化依申请公开模式,提高群众满意度。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做到及时受理、程序规范,按季度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情况统计。本年度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0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度我局无规范性文件出台,按照最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二校一读”,加大对严重表述性错误、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个人敏感信息等内容的审查,及时完善领导信息、机构信息、公开各类举报投诉及行政管理电话,更新新开设专栏内容,方便公众查阅我局已公开政府信息,切实做好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新维护,高度重视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加强秘密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畅通各类办事服务渠道。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网站维护、梳理和更新,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兴安盟林草局门户网站作用,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领域做好内容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安排专人负责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日常运营维护,坚持高频更新,严格内容把关,不断扩大政务新媒体影响力。

)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职务变动和岗位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对网站公开的领导信息进行更替。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的信息内容距离充分契合公众关注重点还有差距,在信息供给的精准性、实用性上尚有欠缺,在满足不同群体对政府信息的多样化获取需求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局长信箱回复效率有待提升,存在回复时限不规范、办理流程衔接不畅等问题,部分群众诉求未能得到及时回应和处置。

(二)改进情况

一是精准对接公众信息需求,开展常态化信息需求调研,梳理归纳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建立信息公开重点清单。优化信息公开内容结构,优先公开与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经营发展密切相关的信息,同时丰富信息呈现形式,提升信息可读性和可及性,确保公开信息真正贴合群众需求。

二是健全局长信箱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流程、责任分工和回复时限,建立“接收-分流-办理-审核-回复”全链条闭环管理模式。加强办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同时建立办理进度跟踪督办制度,定期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催办督办,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规范、有效的回应,切实提升回复效率和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局2025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兴安盟林草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全部按期办结,均通过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进行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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