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依法治盟办:
按照《关于报送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局党组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定期学法、“第一议题”“三重一大”等制度,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制度。全年通过党组会议专题学法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生态保护难题的能力。为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网络专题培训,学习行政执法技能与专业法律知识,累计培训60学时;派员在第二期全盟乡村振兴大讲堂授课,解读林草法律政策。针对执法实务难点,举办3期法治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党校、兴安职业技术大学等单位专家,围绕“行政处罚法与执法程序”“涉林草案件法律适用”等课题授课,培训执法骨干220余人次。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率显著提升,在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处罚案卷抽查中,乌市和突泉县林草案卷均获评合格,为“三北”工程攻坚战、毁林毁草整治等重大任务提供法治支撑。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内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法院裁判案件。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认领3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蒙速办·掌上办”,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和情形化梳理比率均达100%。印发《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实施方案》《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年内办理林草征占用手续143项,涉及面积6452亩,收缴植被恢复费2731万元;其中45个自治区重大项目、阿尔山滑雪场等91个盟级重大项目涉林草手续均第一时间办结,连续三年办理效率位列全区首位,高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办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30件,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均达100%。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发布信息274条,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2项。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备案管理
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委托内蒙古有初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自8月起,法律顾问完成合同文件修改审定8项,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份,有效防控法律风险。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兴安盟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十五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2项重大决策备案;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起,并录入“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实现案件管理规范化。
(四)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范开展
安排部署。5月27日召开2025年第11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关于行政执法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由行政执法科负责涉企执法工作。执法事项。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文件要求,参考自治区“两张清单”,结合权责清单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5月19日完成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55项(含行政处罚24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给付2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3项(森林资源检查、草原保护利用监督检查、林业植物检疫检查)。5月20日征求旗县林草局意见无异议,5月22日经法制审核确认合法规范,5月27日党组会集体讨论通过,5月31日完成网站公示、平台录入及盟司法局备案。涉企行政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制定2025年度部门内抽查计划1个(含13项任务)、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个(配合2项事项、1项任务),已完成检查并发现2个问题,均反馈属地林草部门查处。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通过普法责任清单及台账明确科室分工与时间安排。结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通用版)》,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法7次,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尊崇、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二、工作亮点
根据《2025年兴安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完善林业草原执法体制机制,理顺林业草原执法职责权限”的要求,兴安盟在全区率先实现了林草执法中队全覆盖,为全区林草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了兴安经验。一是高位推动聚合力。盟委、行署坚持生态优先战略,构建“党政同责、高位推动”治理体系,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毁林毁草集中整治专项机制双组长,实施提级管理,强化政治担当。盟委主要领导对组建旗县林草执法中队进行专题部署。召开盟级林草长会议,发布2025年第1号林长令,将推动组建林草执法中队、恢复基层林草工作站纳入林草长制工作要点,明确基层能力建设目标,构建“林草长+专职执法+生态护林护草员”网格体系。二是编制保障强基础。盟本级层面,在盟林草督查保障中心基础上组建林草资源监测保障中心,将原有的9个编制扩充到16个,并增加副科级职数1个,有效提升跨区域执法、重大案件处置能力。旗县市层面,动态调剂编制138个,于4月底在全区率先实现林草执法中队全覆盖,并明确兴安农垦集团,五岔沟、白狼林业局等地自治区授权公安执法到期后的执法承接主体,推动新一轮编制补充申请,确保不发生执法缺位、真空等问题。乡镇层面,全部恢复56个苏木乡镇林草工作站,核定编制数181个,人员全部到位,林草资源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协同管理促规范。盟林草局联合盟委组织部、编办,盟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牧局等七部门共同印发林草执法中队协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从工作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林草执法管理体系,为全盟林草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四是创新执法模式。一是“一所驻一场”联动执法,科右前旗将7个森林公安派出所派驻国有林场,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实现“执法力量延伸到山头地块”。二是执法力量下沉苏木乡镇,扎赉特旗整合20名执法人员下沉14个苏木乡镇,通过“属地管理+专业执法”协同模式,打通监管执法“最后一公里”。三是生态警务试点先行,图牧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合公安、林草、属地政府力量,打造“线索互通、资源共享”的保护格局,为集中连片林草资源筑牢安全屏障。
三、存在的问题
普法宣传精准度不足,当前林草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持续扩大,整体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普法宣传精准度不足的问题仍较为突出,违规违法破坏草原林地的行为仍时有发生,群众自主守法和主动保护意识仍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林草、公安、海铁检定期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兴安盟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筑牢长效运行机制根基。
二是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优化行政服务措施,压缩林草行政事项办理时限,加大行政事项公开力度,有效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三是持续加大林草执法保护力度。有效利用遥感技术,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强对林草湿地的监管和保护,为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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