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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14项整改任务)

来源:盟林草局 发布时间:2026-06-20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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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涉及科右中旗部分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29日。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联系电话:0482-8284002

邮寄地址:(137400)乌兰浩特市翁根路30号

兴安盟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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